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5日讯(记者汪峥)“去年,我们在江岸区尝试开展社工专业力量参与家事审判,帮助化解夫妻矛盾,减少婚姻问题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取得了很好效果。社工参与家事审判形成长效机制。”25日,湖北省政协委员、武汉市泽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吕莹接受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省政协委员吕莹在会场。本人供图
吕莹介绍,社工参与家事审判,是指社工作为专业顾问、家事调解员与监督者的多种身份,介入庭前、庭中、庭后、审判的全过程的诉讼外调解。去年,泽霈社工中心承接了武汉市民政局支持的“亲情永驻”专业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与江岸区法院合作,由专业社工介入家事审判。
去年6月,有一起因妻子认为丈夫不尽家庭责任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因丈夫坚决反对,吕莹介入调解程序。在分别与双方多次面谈、电话访问中,吕莹发现,这对夫妻仍有感情基础,只是因日常琐事导致女方失望。矛盾的产生,可能更多是因为相互不够理解。
于是,在经过两个多月、10余次的调解中,夫妻两人在吕莹的引导下,相互增进理解,做出改变,反而使双方感情得到了加深,这件家事案件,也就此了结。女方事后也庆幸自己没有冲动离婚。
吕莹介绍,在家事审判中,社工介入,通常会与单方当事人面谈10次以上,详细了解、分析当事人意愿和家庭情况,尽量了解当事人双方情感,更能做到充足的人文关怀。
吕莹认为,专业社工深度参与家事审判,能够从人文关怀的专业角度,更好地处理这些看似繁琐的“家务事”。专业社工既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又能让当事人倾诉想法,帮助化解夫妻矛盾,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因此,吕莹建议,希望进一步完善社工介入家事审判创新机制的实践路径,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兼备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熟练掌握个案咨询、访谈调查等实务技巧,服务内容涵盖妇女、青少年、老年等多个领域的优势,科学规划社工在调解、审判辅助机制中的介入范围和职责角色,同时做好规范社工介入活动的顶层设计与政策引导。为法院审理增添柔性色彩,向社会公众传递来自司法部门与社会的人文关怀,让法律更有温度。
【编辑:朱晨颖】
(作者:汪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