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5日讯(记者雷衎 通讯员田莹莹)近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今年武汉将在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旨在推动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什么是“标准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时,附带指标一同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签订《武汉市“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武汉市“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即可开工,竣工后再验收复核。
“标准地”制度实行后,企业作出承诺后,便能实现“拿地即开工”。“企业早一天开工,就能快一步生产,增加收益。”
“标准地”制度不仅方便企业快速开工投产,还能倒逼企业更好地落实“标准地”中的各项指标。用地企业的建设需满足规定的指标,量力而行,并严格按“标准”创造效益。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去年11月,武汉凌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拍得蔡甸区常福工业园一块工业用地,仅用了6个工作日,就办齐了开工所有证件,10天后项目就已开工。
这块面积约3.77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不仅带着指标,更带着规划方案出让,极大缩短了企业从拿地到开工建设的时间。
“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企业实现了‘拿地即开工’,激发实体经济活力,管理部门可以强化土地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该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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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