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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再次下调核酸检测价格至80元/次

时间:2021-01-14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4日讯 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级统一定价限价要求,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为80元/次,抗体检测下调为25元/项,上述价格为政府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15日起,武汉市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疾控机构)统一执行省定收费标准。

全市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不超过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竞争谈判的形式确定其核酸单检或混检服务价格。

据悉,本次价格调整,省、市医保部门和卫健部门联合开展了医疗机构运行成本调查和价格调查,并结合目前试剂检测技术成熟、市场竞争充分、全省特别是武汉市日检测量较大的实际,在考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基础上,对检测项目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

同时,相关部门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疾控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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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纳入我市医保乙类支付

去年5月,武汉市按照要求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纳入医保乙类支付范围,并确定相关项目医保支付标准。

根据湖北省相关规定,我省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为10%—30%。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我市参保人员经济负担,武汉市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个人自付比例确定为10%。

我市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医保支付标准包括:

一是武汉市参保人员住院进行核酸、抗体检测,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先付10%后,剩余部分再进行医保报销。根据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标准,按相关比例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共同承担。

举例:目前,武汉市在职职工在一级(社区)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2%、89%、86%。

此次降价后,我市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进行核酸检测的个人负担为:

80元*10%=8元 

(80-8)元*(100-86)%=10.08元

8+10.08=18.08元

也就是说,目前我市在职职工在三甲医院住院核酸检测个人仅需承担18.08元。

二是武汉市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核酸、抗体检测,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检测费用,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个人当期可报销额度进行支付。

三是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期间核酸、抗体检测费用,我市将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最新版明确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王珏 黄姗)

【编辑:张颖惠】

(作者: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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