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3日讯(记者胡琼之)13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为支持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同时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医保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就近复诊购药,经自主申报、各区审核受理、专家现场勘验等环节,我市首批确定28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试点,承担医保门诊重症(慢病)复诊服务。
截止到2020年9月,武汉市登记在册享受门诊重症疾病统筹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达到43.4万人。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门诊重症慢病复诊和购药服务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既方便患者就近、分散购药,也降低聚集风险。
由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试点
目前,我市办理了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参保患者实行定点就医管理,由参保人选定一家具备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复诊。同时,患者还可依托定点医院医生的处方,选定一家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购药。目前,全市已有的27家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均按要求配备专业执业药师,根据医生处方指导患者用药。
但是,“药店只能对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服务”。武汉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李毅介绍,药店不具备看病条件和资格,不能进行医疗诊断。同时,重症疾病患者病情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医院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进行检查和及时调整药物,保证用药安全。
据悉,此次纳入试点的28家基层医疗机构均为我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同时均为我省(市)紧密型医联体的成员单位。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纳入试点的28家基层医疗机构将在所属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指导下开展试点,承接的病种复诊服务不能超过医联体牵头医院的病种服务范围。由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统筹负责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所承担的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药品保障等工作。
首批试点最多可以承担8个病种复诊服务
据悉,我市相关部门对全市重症慢病患者需求及申请试点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行多次调研,并充分听取所在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建议,将初期纳入医保门诊重症慢病用药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病种确定为8种,首批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最多可以承担8个病种复诊服务。
8个服务病种具体为: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高血压3级、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重度肝炎及肝硬化、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完善我市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机制
在启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门诊重症慢病服务试点后,我市将着重完善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机制。
我市将综合运用医保待遇、招采、医保支付和完善管理服务等方式,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选药、患者合理用药,包括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医生合理地进行成本的控制和就医的规范。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挤掉药价的虚高部分,进一步满足门诊重症慢病患者用药需求。
大力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建立健全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包括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一定扶持。以我市门诊重症患者就近获得方便快捷、安全有效、医保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为导向,推进医联体建设。
在将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引流回基层的同时,我市还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推动基层诊疗规范化。
(长图:统筹 | 陈昌 制图 | 王语哲)
【编辑:朱晨颖】
(作者:王语哲 陈昌 胡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