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3日讯(记者吴曈)13日下午,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相关进展和成效。为落实武汉市政府出台的线上经济实施方案相关政策,2020年12月底,武汉市发改委印发《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鼓励全市相关领域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经济。发布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作进一步解答。
市发改委(能源局)专职副局长王永胜。 记者任勇 摄
据介绍,根据《实施细则》内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我市,且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线上经营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50%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市级线上经济重点企业;由我市企业自主开发并上线持续运营一年以上的互联网平台,年交易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可申请认定为市级线上经济重点平台。
《实施细则》提出,对获评市级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的单位,可连续两年按一定标准享受宽带费、云服务费补贴,单项补贴每年最高50万元,并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新增就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市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名录库中的企业(平台),被评定为市级线上经济领军企业或特色平台的,分别将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自2020年度起被评为国家级的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等线上经济企业(项目),将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后,市级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认定工作将正式启动。届时,市发改委将依托各区、各相关行业协会发布认定公告,企业可按照公告要求向所在区提出认定申请,也可登录市发改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海报:文字丨谭芳 设计丨王语哲)
【编辑:丁翾 朱晨颖】
(作者:任勇 吴曈 谭芳 王语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