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6日讯 1月5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于近期出台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适时介入侦查工作规定》。
该规定对第二检察部办理的全市性敏感案件、重大复杂案件提出适时介入侦查的同时,着重针对由基层院批捕、市院起诉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重罪案件作出相关规定,形成两级院一体化同步介入机制。
“我院此前受理过一起案件,到审查起诉环节经历了2次退查、3次延长。因为错失最佳侦查时机,有些物证痕迹被污染,监控录像等证据也难以补充,这无疑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付建中介绍,因重罪案件的证据标准要求较高,过去没有制度化规定,有时基层院办理此类案件时没有第一时间报请市院同步介入。等到审查起诉环节,市院承办检察官往往发现案件仍存在侦查不到位,证据欠缺等问题,既影响案件质效,又不利于降低案件比。
基于上述问题,市院第二检察部决定制定并出台适时介入侦查工作规定,面向区院可能移交市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实现全程、全覆盖的提前介入。目前,武汉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在办理重罪案件时,基本形成了一体化同步介入侦查,密切联系公安机关的工作模式。(通讯员花耀兰 李雪 记者李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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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慧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