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30日讯 本为放松心情,网购了2只乌龟,岂料被判了刑。12月30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江夏区法院获悉,一男子因网购的乌龟属于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2019年末,26岁的郭某心情烦闷,便想购买一只乌龟做宠物,放松一下。在网上浏览宠物龟信息时,他发现有人说黄缘盒龟非常乖巧,就决定网购一只。“我知道它是保护动物,但是我又不伤害它。”郭某说,自己没想那么多,就网购了一只。精心饲养一段时间后,郭某对这只黄缘盒龟越来越喜欢,就又买了一只。
2020年下半年,售卖黄缘盒龟的商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郭某。
经鉴定,郭某买的两只龟是黄缘盒龟,属于濒危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郭某抓获。
庭审中,法院认为郭某在明知黄缘盒龟是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购买,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客观上非法购买并饲养黄缘盒龟,其行为已触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郭某从宽处理,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法官提醒,饲养动物前应先确认能否购买,在网上查询购买动物的品种,了解购买动物是否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濒危野生动物,同时也可以查询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无知而犯罪,更不能知法犯法。(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杨睿 实习生胡慧旻)
【编辑:姚昊】
(作者:耿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