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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短片获全国公益广告大赛金奖,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可拒绝

时间:2020-12-29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9日讯(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王伟)12月29日,第27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上传来喜讯,湖北交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短片《拒绝霸王条款》荣获第三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最高奖项——金奖。

记者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第三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承办,中国广告协会执行承办。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新闻媒体、文化传媒企业、大专院校及社会公众踊跃参加共报送作品3105件,最终经过细致、严谨、公正的评审,本届大赛评出金奖作品4件、银奖作品8件、铜奖作品13件以及239个优秀作品。

其中,湖北交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短片《拒绝霸王条款》脱颖而出,荣获金奖,这是近年来武汉广告企业在该类大赛上获得的最好等级奖,创历史最高水平。

《拒绝霸王条款》短片生动形象反映了个别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表现:一是餐具已消毒,需加收餐具费;二是包间设立最低消费。

“霸王条款”是指一些商家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捍卫自身权益。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这说明加收餐具费、设最低消费是违法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据悉,近年来,武汉接续做好广告监管与服务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广告市场主体内生发展动力,广告创意、设计、制作水平不断提高。

【编辑:邓腊秀】

(作者:刘睿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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