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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夜查工程运输车,11台车辆排放不合格领罚

时间:2020-12-27

夜查现场。武汉市交管局提供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7日讯 26日晚,我市交管部门联合环保、城管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夜查,查处大型货运车辆排气污染、尘土外漏路洒、违规上路以及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6日,武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全市停止建筑垃圾、砂石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当晚7时许,一辆满是泥渍的混凝土搅拌车行至江汉区红旗渠路路口时被民警拦下检查,该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司机王某称,为了抢工期,他心存侥幸,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民警对其开展批评教育,依法给予其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江汉区城管委工作人员现场记录王某所在单位,并责令其立即清洗车辆。

晚8时30分,江夏联合执法小组在107国道何家湖路口,发现一辆货车尾气排放超标,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代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晚10时30分,交警在光谷三路高新六路设立检查岗,一台车牌为鄂AB0***的车辆由西向东驶来,在距离检查点100米处便停靠在路边迟迟不再前行,行为异常。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反光标识缺失不清,存在安全隐患,遂依法对其罚款200元。

当晚6时至9时、9时到11时、次日凌晨1时后三个时段,全市112个联合执法组通过路口定点和路面巡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武汉交警根据专业部门提供的环保检测结果,对11台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查处超载车辆48台,闯禁行车辆42台,未按规定放大号牌车辆44台。

夜查现场。武汉市交管局提供

近日全市出现雾霾天气,路面能见度较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相对严峻,交管部门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急预案,与大型运输单位、建筑工地联系,告知企业工地重污染天气下相关禁运规定,并督促有关单位强化车辆检修和尾气检测工作,确保机件安全,排放达标。

法律链接>>>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及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9年5月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代码:13445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记3分,罚款200元。

代码:5038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号牌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罚款200元。

代码:1625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记6分, 罚款200元。

代码:13530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记3分,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卸载。

代码:16370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记6分,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卸载。

代码:16371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记6分,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卸载。

代码:60630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罚款200元。

(记者魏娜 通讯员高航 李玮 董冠男 高梓健 彭璐 詹晓静)

【编辑:贺方程】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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