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6日讯(记者尹勤兵 通讯员成顺)“为全局计、为子孙谋”,长江“十年禁捕”既是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
9月3日,联合执法人员在东西湖慈惠一家公司内,查获大量违禁捕鱼设备。警方提供
今年6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告: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长江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实施“十年常年禁捕”,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禁捕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禁令实施后,武汉市公安局结合武汉水域特点,第一时间制定发布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水上公安专业分局为主,组建长江禁捕工作专班。同时,由市、区公安机关“一把手”牵头,建立安保“河长制”,对流经15个公安分局的两江六河(长江、汉江、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通顺河、金水河)进行分段管理,形成合力。警方对违禁案件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对“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零容忍”;紧盯涉嫌组织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以及非法猎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快处现行案件,串并在侦案件,深挖系列案件,确保打击到位。
8月27日,利用钓鱼当幌子,实际非法下地笼。二桥派出所蹲守7天,抓获一名非法捕捞嫌疑人。
截至12月25日,武汉警方共计查获非法捕捞犯罪案件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交渔政行政处罚案件30余起,收缴渔获1500余公斤,“电打鱼”、地笼等非法渔具80余副,查扣涉案船舶20余艘。
长江禁捕首案,嫌疑人蔡某的渔获物。
“十年禁渔”首案
心存侥幸的他成了首犯
7月3日10时许,水上分局舵落口所和东西湖区渔政部门联合执法时,在大蔡家湾附近汉江水域,现行抓获正在使用地笼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蔡某。警察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渔获物为一只野生甲鱼及几条江鱼。
据悉,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刑事措施,此案件为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禁捕期内的首案。
200米巨网拉河盗捕,被警方收缴的渔获物和工具。警方提供
缴获最多案
拦河“起篓子”被一锅端
在武汉市新洲区与黄冈市团风县交界处的沙河辛冲河段,一伙不法分子非法架设拦河大罾、“迷魂阵”等禁用渔具,以毁灭性的方式捕捞。
8月19日凌晨,新洲公安分局50多名警力秘密埋伏在此,待3名犯罪嫌疑人驾车来起网时将其一举擒获。当场抓获非法捕捞团伙成员10名,扣押运输车辆5辆、船只1艘、渔网200余米,查获非法渔获1000余公斤。
非法捕鱼点人迹罕至。为破获此案,民警5次实地踏勘,摸清周边地形,掌握该团伙活动规律和骨干成员组成后,从凌晨一直蹲守至天亮,现场将10名嫌犯全部抓获,查获非法渔获1000余公斤,其数量为今年之最。
警方查明,该团伙以王某先为首,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下网、收网、搬运、售卖均有专人负责,他们在沙河流域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以毁灭性的方式捕捞,对沙河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该团伙10名成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月30日,3名被告出资购买鱼苗放归长江。记者史伟 摄
首例公益诉讼案
偷鱼者赔钱还鱼又获刑
非法捕捞,不仅要受到法律惩处,还要进行经济赔偿。
11月30日上午10点,长江武汉渔政码头,12位执法人员代3名违禁在长江捕鱼的被告人,将73.76公斤成鱼、13.83万尾鱼苗放还长江。此前11月17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判处首批违禁捕鱼案,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除分别判处拘役4至6个月外,还要求其按捕捞量的4倍放还鱼。
此次活动,是水上分局会同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打击犯罪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3名被告人涉及两宗案件。一起是其中1名被告人3月份在长江电捕鱼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住,查获渔获物5.65公斤。一起是5月份另外2名被告人两次夜入长江,电捕鱼20.64公斤,后被渔政巡查人员截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应邀就两案造成的长江生态损害进行评估。经评估,在电捕鱼中,不仅被电击中的鱼只有25%被捞起,还会影响到鱼类种群的自然补充。因此,弥补水域鱼类损失至少要4倍补偿。
这次放还的鱼中。有青、草、鳊、鲫、花鲢、白鲢、黄颡7种,全部是长江原鱼种,放归长江,相当于回故乡。
9月22日,洪山区武金堤江边,大桥派出所禁捕专班冒雨抓获3名嫌疑人。警方提供
首例截获案
水中一根绳头牵出3名下网人
查办“十年禁捕”案,武汉警方抓动态管控,通过对重点捕捞水域的巡控,查获了一批案件。
7月22日,水上公安分局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3名,收缴地笼6副约76米,渔获物21.4公斤。
7月21日下午,白浒山派出所副所长郭红韶带队在阳逻长江大桥下游巡逻时发现,在江边树林里看到一截绑在树上的绳头,牵出江中有暗藏的捕捞地笼。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民警判定,凌晨“4时至6时”是收地笼黄金时间。22日凌晨4点,2名民警、1名辅警在江边埋伏蹲守。不到半个小时,3个人影出现在岸边并迅速下水。民警等其收网准备上岸时,一举将3人抓获,现场收缴渔获物21.4公斤,并查扣作案用地笼6副,长约76米、玻璃钢船1艘、充气汽车内胎1个。
据突击审讯,3名嫌疑人李某国,胡某祥,胡某福,均为武汉本地人,一直打零工,见江水上涨,特意去买来地笼准备捞鱼虾贩卖,还没卖一次就被抓了。
首例超声波捕鱼案
招牌菜引出偷鱼“一条龙”
5月12日晚,水上公安分局联合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二大队在长江水域(汉南邓南段)抓获两名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当场缴获特种捕鱼设备一套及野生鱼类数十斤,依法扣押快艇一艘。
数月前,警方接到群众举报,长江汉南邓南段水域,有人组织非法捕鱼,警方联合长江渔政成立行动小组走访发现,江边一家餐馆生意火爆。据了解,该店老板姓邓,经营餐馆十多年,主要提供各类江鲜,其菜品中有长江特有的“石扁头”鱼。
嫌疑人行动非常谨慎,自家开有餐馆,捕销一条龙,且离长江近,很难获取证据,民警多次布控,后于某天晚11点,将带狗捕鱼的两名嫌疑人抓获,当场还查获一台超声波探鱼机。
据悉,有别于传统电打鱼,这种设备利用超声波专门针对底层优质水产品鱼类进行捕捞,此类案件在湖北省内尚属首例。
【编辑:张玲】
(作者:尹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