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6日讯(记者雷衎 通讯员于海涛)12月26日,受外部输入和本地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今日12时,我市小时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程度。经市环境监测中心预测,由于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重度污染过程仍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武汉市于26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根据目前响应状态,武汉市将实施以下具体措施。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方面,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室外工作人员采取防护性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在常规环卫作业的基础上,对全市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洗压尘作业频次。全市停止建筑物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隧道挖掘除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做好裸土覆盖等防尘压尘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上述作业涉及安全生产以及应急抢险任务除外)。全市停止建筑垃圾、砂石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涉及安全生产以及应急抢险任务除外)。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港口码头、物流、工业企业等柴油车辆运输量减少20%,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量减少20%。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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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