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秦孟婷
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强化武汉“一主引领”龙头作用,引领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是引领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湖北省主中心,发挥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是我们要扛起的责任和使命。
龙头引领,首先龙头要“舞”起来。舞动龙头,武汉自身就要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只有这样,武汉作为龙头城市,才有更强力量扛好肩上的担子,服务好全国、全省发展。
龙头不是“一枝独秀”,而要最大限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从城市发展规律看,中心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关系是集聚与辐射并存的双向互动。作为中心城市,资源往武汉集聚是必然的,武汉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是必须的。也就是说,武汉通过做大做强自身,增强带动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是必然与必须的统一,是规律与责任的统一。
带动力体现为“一盘棋”。譬如在产业上,我们要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武汉新港,打造“光芯屏端网”、汽车制造和服务、临空经济、大健康和生物技术等城市圈产业带,推动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和有序转移;交通上,我们要建设城市圈大通道、城际铁路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等,实现城市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要素高效流动,使武汉发展更好更多地惠及兄弟城市。
带动力也体现为优势互补。一个城市的产业发展不会所有方面都面面俱到,而是有其特色的产业结构,城市相互之间存在差异,需要相互之间的分工合作。发挥武汉龙头作用,我们要找准自身位置和比较优势,将自己的“强”和“优”不断放大,以强大的辐射效应带动科学的协作效应,不断释放区域经济增长的潜力。
武汉要舞起龙头,带动“共舞”,在做大做强自身中发挥龙头作用,在发挥龙头作用中推动自身更大更强。
【编辑:张靖】
(作者:秦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