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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品浪费套紧制度的约束丨长江评论

时间:2020-12-24

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刘珍

近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建章立制。反对食品浪费,究其根本还要从“人”入手、从厘清“责任”切入。正在审议中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一大亮点就是直指相关政府部门、各类社会主体,尤其是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职责,明确他们的法律责任。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节约是一种美德”……在餐厅、食堂等公众场合,我们随处可见这样的标语。一直以来,我们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的呼声很高,但实践更多停留在宣传的层面、文明的层面、道德的层面,反对浪费更多依靠的是公众的自觉、自律或一些公约的“软约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以“我花的是我自己的钱,外人管不着”等说辞肆意浪费食物的现象,节约似乎成为了一件听由个人喜好、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节约为荣、浪费可耻,将反食品浪费上升到法律层面,足以可见反对浪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而且还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食品浪费并不单纯是个人的事情,也不纯粹是经济的事情。众所周知,食品浪费涉及粮食安全的问题,而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而且节约历来是党的优良作风,勤俭节约也一直被誉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实也不应只停留在“自觉”的层面。将食品浪费纳入法律的轨道,坚持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两条腿”走路,其最终目的也并非为了惩戒,而是经由制度的确立向公众传递一个非常明确的反浪费信号,让反食品浪费落实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去,让每一个社会主体都能自觉履行节约食物不浪费的义务。

【编辑:张玲】

(作者: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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