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2日讯(记者汪甦 通讯员孙龙)12月22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确定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拟定于2021年1月上旬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当前武汉市经济、社会、民生等建设和关于办理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的通报,以及政协武汉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议程、会议日程,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名单、提案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名单及有关人事事项。会议还分组讨论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明年工作思路及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体政协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团结奋进,集中精力开好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要高质量议政建言,切实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出实招、谋良策、增共识,把社会期待、群众智慧、基层经验总结反映出来,最大限度为武汉“十四五”发展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人心、凝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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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