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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500元,男子未报备在武汉火车站广场飞无人机

时间:2020-12-21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1日讯34岁的男子李某私自在武汉火车站广场飞行无人机,被武汉铁路公安处武汉车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铁路警方依法给予李某行政罚款500元。

图为涉事无人机相关设备。 通讯员胡金力 供图

据武汉车站派出所民警周晨宇介绍,19日晚6时10分许,他正在车站西进站口巡逻时,发现头顶上方不远处有一架无人机在飞行,周晨宇迅速在附近查找,同时报告给派出所指挥室,发现在西广场一路灯柱子旁的操作手李某,立即要求其降下无人机。

经调查,李某未取得无人机飞行执照,此次未经报备,准备操作无人机至武汉火车站近距离拍摄“武汉站”字样。

“高速铁路接触网电压超2万伏,无人机一旦靠近会受到强磁场的干扰,极易发生坠机,无论是挂在高压线上,还是掉在铁轨上,都会对列车运行产生严重危害。”武汉车站派出所打击办案队民警范明超明确告知李某放飞无人机可能带来的危害。

经测量,该无人机飞行地点与铁路线路直线距离不足百米,武汉铁路公安处依法给予李某行政处罚500元。

根据《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飘浮物体,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铁路警方提醒说,如果相关单位和个人确实有在高铁沿线拍摄的需求,必须向铁路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备。(通讯员冯畅 胡金力 记者李慧紫)

【编辑:姚昊】


(作者:李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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