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5日讯 水泥搅拌车逾期未检验且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却还在上路行驶。12日,洪山交警跨市追踪,到仙桃将该报废车辆查扣销毁。
按照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洪山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在进行报废车隐患清零筛查时,民警发现一辆上路行驶的鄂AH***1混凝土搅拌车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7月,且连续三年逾期未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
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显示,该车辆为湖北某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所有。随后,民警深入调查走访发现,该车辆所属企业法人已去世。因涉及经济纠纷,法院于2017年判决企业破产后,该车辆便辗转流落异地,目前实际驾驶人情况不详。
“报废车上路隐患重重,一辆都不能放过!”洪山区交通大队大数据中心立即对该车辆的行驶轨迹及活动区域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该车辆最后出现在湖北省仙桃市境内。
12月10日早上,洪山交警迅速赶赴仙桃市。中午时分,联合仙桃市交警支队在仙桃市新城大道路段将该车辆依法拦截查扣,并按照相关程序对车辆进行就地报废处理,彻底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武汉交警提醒,法律严令禁止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严禁将已达报废年限的机动车非法私自出售。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性能大大降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车主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记者魏娜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编辑:张颖惠】
(作者: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