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5日讯(记者郭佳 通讯员彭婧)2月5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因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不合规车辆“派单”,被交通执法部门作出26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武汉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今年针对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开出的首个罚单。
1月6日,交通执法部门通过“交通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随机抽查发现,滴滴出行为52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属于非法营运。
2月5日,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决定对该公司作出2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成一周内提交整改意见和措施。
约谈中,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滴滴出行的行为,侵害了乘客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未负起相应的管理责任,为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管理埋下隐患。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依法经营是社会的底线、守法是企业的本分,违法必受严惩。“滴滴出行在武汉战疫期间作出了贡献,作为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应该更加自律,成为守法模范。”
据悉,2020年交通执法部门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的专项整治,共查处违规经营车辆51台次,并给予相应处罚。今年,还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查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形成对网约车平台监管的常态化机制,指导督促网约车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市场营运秩序,为市民平安出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编辑:姚昊】
(作者: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