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董星星)借钱给他人周转,哪知对方不还钱,而家中急等钱用,无奈之下张某(化姓)将89岁的父亲和患重病的儿子放到欠债人亲友家中居住。近日,张某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在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张某免予刑事处罚。同时,针对张某一家的情况,法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其合理合法维权。
2015年9月,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化姓),李某在外做工程,项目缺少资金周转,张某找他人东拼西凑100万元借给李某,约定月利率2.2%。此后李某陆续偿还71万余元本息后就拖延还款,自2018年2月以后更是以各种理由不还钱,本人也联系不上了。无奈之下,2019年9月,张某向新洲区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偿本付息。经审理,同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李某偿还本息7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最终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张某的儿子患有重疾等着钱做手术,而张某也患有癌症,父子俩都等着钱治病。无奈之下,2020年8月,张某将89岁的父亲和患病的儿子(已另案处理)送到原在李某名下的一套房子里。2017年,李某的大儿子与其妻许某离婚后,李某便将该套房过户至许某名下。案发当时,李某的家人仍住在这套房里,许某并不在家。祖孙俩带着一张床和锅灶在此生活,要求李某出来见面,祖孙俩在此生活了24天,李某都未出现。
其间,辖区内派出所民警和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告,但张某及其家人仍拒绝搬离。
2020年8月,张某一家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被刑事立案,张某自首,当日被刑事拘留。张某的儿子和父亲也搬离了许女士房屋。针对张某等人的行为,许女士出具了谅解书。
2021年1月,此案在新洲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为索要债务,指使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多次劝告拒不退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鉴于张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理。经过综合考虑张某实施行为虽具有刑事违法性,但系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今年2月7日,新洲区法院作出对张某定罪免刑的刑事判决。对于张某一家的遭遇,宣判后,承办法官又为张某提供了法律帮助,引导其正确维权。
昨日,承办法官告诉记者,针对张某这类情况,应当在借钱之初做好风险防范。借钱给他人,要核实借款用途真实性,以及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应当确保有担保人或担保物,另外,还要明确担保人有无担保能力。有可供抵押的房产,要查验不动产权证书,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避免加大日后实现债权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