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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快递小哥”们上社保 | 长江评论

时间:2021-03-02

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 杨于泽

全国两会时间来临,民建中央近日公布《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提案》,建议确保像外卖骑手、快递小哥这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构建适合新经济平台从业者的劳动保护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利保障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中国社科院针对北京的调查显示,外卖骑手六成以上没有社保,有的也是自行缴纳,或者作为兼职人员由原单位缴交。而且与相关平台的劳动关系不明确,导致新就业形态人员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无论从事传统职业,还是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都应纳入“应保尽保”。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6日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在这个问题上要厘清两种认识:一是主张放手让企业与劳动者博弈,不要“过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甚至有人主张取消《劳动法》,这类主张有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方针,提供的是基本保障,根本不存在“过分保障”的问题。二是片面强调企业用工灵活性,而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把劳动者权利保障缺位错当成经济“比较优势”。

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这是关系到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中国强起来,没有创新发展不行,同样地,没有像外卖骑手、快递小哥这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辛勤付出也不行。保障所有劳动者的权利,使外卖骑手、快递小哥成为一种稳定、体面的职业,这对于全社会都是有益的。

如何将新型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目前的确是一个难题,正如民建中央提案指出的,这些劳动者面临的权利缺失包括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权益保障缺失、相应的劳动监管薄弱、劳动纠纷调解操作难等。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劳动保障部门对此也作出积极回应,提出要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只要正视问题,重在探索,外卖骑手、快递小哥也会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编辑:付豪】

(作者: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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