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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回复来了

时间:2021-03-02

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2日讯(记者李爱华)近日,市治庸问责办公布2020年度全市“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名单。3月2日,“十优满意单位”硚口区烟草专卖局汉正管理所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与网民在线互动。

在互动中,多位网友针对烟草专卖问题留言,硚口区烟草专卖局汉正管理所及时给予了回复。

问:电子烟属于专卖范畴么?

硚口区烟草专卖局汉正管理所:目前,电子烟暂不属于专卖管理的范畴,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弹属于专卖制品。但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我们专卖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加大对向未成年售卖传统卷烟和电子烟行为的监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设立屏障。

问:个人开店,办理烟草专卖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硚口区烟草专卖局汉正管理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申请表;

(二) 工商营业执照;

(三)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目前在武汉市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取得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的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线上新办申请。

【编辑:张靖】

(作者:李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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