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湖北新闻

黄石下陆区出台干部容错纠错办法:为干事者撑腰

时间:2017-04-10

3日,新鲜出炉的《下陆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摆在各机关部门办公桌上,引起党员干部热议。

该办法提出,容错纠错将本着“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对单位和党政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或无失职行为,可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干部给予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

同时,列出10种容错纠错情形,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但没有谋取不当利益;主动抓规划引领、抓招商引资、抓项目落地、抓政策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等情形。

一旦出现以上情形,在未追究责任前,单位和个人可向受理机关或部门提出书面容错申请,在调查核实认定反馈后,认定的结论将会向同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备案。容错结果将应用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及工资、绩效、奖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认定,及个人评优评先中,避免单位和个人受到负面影响。

下陆区委书记胡楚平说,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卸掉干部的心理“包袱”,树立鼓励干事、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

  • 上一篇:江夏区将新增学位上万个 预计三年投资8.8亿元
  • 下一篇:十堰市纪委自揭“家丑” 通报查处13名纪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