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省政府近日对京山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京山素有“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美誉,森林覆盖率达45.13%。2009年以来,该县将创建国家生态县作为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累计投入资金100亿元推进生态建设,实现了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共进。2016年9月,京山县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生态县”称号,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县委书记周志红表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京山的新目标,今后五年,该县将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迈向“生态均衡、城乡一体”发展新阶段。(记者杨富春、通讯员丁欣)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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