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长江、汉江等重要流域实施禁渔首月,我省查获违禁捕捞渔船65艘,没收非法渔获物5895公斤,没收“三无”船只18艘,刑事处罚65人,行政处罚74人,罚款8.2万元,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
根据农业部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我国长江流域及以南包括长江、淮河、珠江、闽江和海南省内陆水域等重要流域水域,均正式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内,流域有关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在辖区内重要水域同步组织执法。
禁渔首月,我省渔政、公安联合执法,查处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3月5日凌晨,枝江市渔政站接到举报:有船只涉嫌电网捕捞,渔政、公安联动,当场查获电鱼作业的船只。3月6日,宜昌市渔政处接群众举报:点军区艾家镇汽渡码头附近水域有人涉嫌电捕鱼,该处迅速与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联合执法,于凌晨4时左右,现场查获62公斤渔获物和电瓶2块,执法人员随后将渔获物进行了放生。
下一步,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坚决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长江、汉江等重要水域,将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巡航检查和专项执法。(记者胡琼瑶、通讯员田育新)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