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近日下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明确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对涉事企业处以取消(经销)产品补贴资格和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等处罚。
该规定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分为较轻、较重和严重三类。较轻违规行为包括产品销售记录不完整、未向购机者提供使用说明书、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或完整公示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等;较重违规行为包括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上传不实信息、向购机者提供虚假发票、替购机者代办补贴手续等;严重违规行为包括销售的产品与检验报告所列参数配置不符、组织或参与倒卖已补贴机具、向购机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并申报补贴、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诱导购机者购买产品等。(记者汪彤、通讯员彭仪)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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