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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专项监督将成新亮点

时间:2017-08-15

新华网武汉8月15日电(吴文华)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湖北省政协副秘书长姚永宁表示,《实施意见》突出强调要加强党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同时,提出具有湖北特色的创新举措,对专项监督进行了重点部署。

姚永宁介绍到,湖北省各地在监督形式上有许多有特色的探索,像建议案、委派监督、特邀监督、评议监督等。在所有这些监督形式中,最具时代特点、最有含金量的监督形式是专项监督,它是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亮点,也是专门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开设的一种形式。所以湖北省政协在起草《实施意见》的时候,在贯彻中央《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对专项监督进行重点部署,并对专项监督的议题提出、组织实施、成果报送等提出具体要求,力求将专项监督打造成为湖北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姚永宁提到,《实施意见》还注重从加强学习培训、统筹协调、督办考核等方面来提升民主监督效能;注重健全联动联合,包括政协系统内的联动和系统外的联合两方面,创新民主监督机制。

据悉,中央办公厅于2017年2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年初,湖北省政协将制定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规范性文件作为2017年重大改革项目。湖北省改革领导小组也将此文件的制定出台纳入湖北省2017年重大改革项目目录。(完)

(责任编辑: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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