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长沙市道路运输的长治久安,长沙运管安全执法一直在路上
今年首份罚没大单:24.66万元
长沙晚报通讯员 吴文革 记者 谢春年
“长沙鸿顺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12台客运车辆长期跑张家界和凤凰的旅游运输,请你们管一管。”2017年5月9日,一则群众举报在长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引起了强烈反响,因为该处早已对客运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做了明文规定:县际包车只能在长沙行政区域内运营。
A 事件回顾
调查取证后依法处罚
接到举报的当天,长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周运秋迅速指挥调度,成立了以分管副处长陶卫任组长的专案调查组,并于5月10日进驻长沙鸿顺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开展全面立案调查。通过查阅公司派车单、运输收入记账簿、车辆过桥过路费、找车辆驾驶人员询问、调取该公司车辆GPS运行轨迹后,专案组发现该公司湘AC5186等12台县际包车在4月6日至19日期间,运行至张家界、凤凰等地进行市际包车客运经营达137趟次,非法所得共计41100元。查实长沙鸿顺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后,陶卫当即表态:“该公司严重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三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规定,必须依法进行严肃处罚!”
2017年5月13日,长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执法处罚中心对长沙鸿顺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违规经营开出了《长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运管处罚决定[2017]08209号),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41100元;二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计205500元,罚没款共计24.66万元;三是对该公司湘AC5186等12台县际包车进行查封,并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7天(5月15日至21日)。“这是长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今年安全执法开出的首份罚没大单,为的就是让违法客运公司为其行为付出高昂代价,以儆效尤地促进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者守法经营。”陶卫说。
B 隐患深挖
道路客运须合法经营
客车行驶时程长,承载人数多,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本次事件的处罚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去年6月26日,在郴州市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曾发生过一起客车碰撞燃烧起火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车辆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90余万元。周运秋表示,“6・26”事故中,客运公司违规安排该起事故车辆发车运营,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造成惨案的主要原因,它的教训十分值得借鉴。
据了解,客运的违法经营存在以下三点安全隐患:一是违法经营者不能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成功申请纸质包车线路牌备案,无法获得正规纸质包车线路牌,他们为逃离动态监控系统的监控,就会断掉GPS车载终端,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情况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无法保证乘客安全;二是违法经营者都是看中了其背后的巨大利益,高频率揽客运输,每趟来不及对车进行安全检查,无法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而高强度的运输要求,驾驶员们一般都难以承受,长沙鸿顺汽车客运一案中就有驾驶员表示:“公司要求高,我们一天连饭都顾不上吃就要发车,从早到晚,十几个小时的行驶时长,脑袋都是晕的。”三是由于违法经营不在承运人责任险赔偿之列,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对驾驶员和乘客都将是极大的灾害。
对此,市内某客运公司的负责人认为:“我做客运十几年了,明白客运因为牵涉的人群多,其中的安全隐患是极大的,发生事故的后果是难以想像的,合法、安全地运营是我们必须做的。”
C 行动不止
安全执法成效显著
而作为长沙道路运输管理处,其在安全保障方面也从未停下脚步。考虑到网络互联时代的发展,为方便市民举报投诉,该处在开通举报电话“84303488”的基础上,同时在该处网站和“长沙道路运输”微信公众号设置了违法违规举报投诉栏目,这在长沙鸿顺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一案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经常坐客车回老家,常能听到司机们抱怨工作时间长,心累,我心里会觉得疲劳驾驶很危险,可是又不知道向哪儿反映情况,司机们也没办法。后来关注了运管处的微信公众号,大事小事我都能在手机上直接说,也收到了满意的回复。”受访的举报者表示,他希望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为道路安全运输建设添砖加瓦。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在年初决定在长沙市进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试点,计划全省6月份在长沙市召开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场会。“我们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执法的力度,并把超范围经营作为安全执法的重中之重。”周运秋介绍,截至目前,长沙运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开展安全执法352起,发现较大安全隐患96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8份。到目前为止,全市2017年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了长沙市道路运输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