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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即将出台马上就办抓落实规定

时间:2017-05-31

(网络配图)

5月25日,市第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株洲市马上就办抓落实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明确了重点工作完成、公文办理、行政审批等时限要求。

重点工作完成方面,《规定》明确,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即到即办、即批即转,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一定时间办结的工作,5个工作日内制定明确任务、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间的实施方案。

公文下发“慢悠悠”等情况将彻底改变。《规定》提出,经过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稿,如无特别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原则要求在会议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印发。

行政审批时限方面,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对外承诺办结时间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原则上承诺办结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办结时间的50%。

项目推进和企业帮扶问题处理也明确了时限。市级领导调度项目建设和企业帮扶工作,形成会议纪要的按要求时限办结;未形成会议纪要的,承办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办结。市“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帮扶年”活动领导小办公室交办的问题,未明确的办结时限的,项目问题承办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问题提出方见面商谈,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并明确办结时限;企业帮扶问题承办单位需要24小时内与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人见面,紧急事件24小时解决,不能24小时解决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要办结。

《规定》还提出,对“12345”市长热线、“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网络问政平台等途径受理的咨询或投诉问题,“紧急”事项、“咨询类”事项、24小时内办结;“一般性”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制定处理方案,15个工作日内办结;牵涉到多部门的事项,7个工作日内召开协商会议,15个工作日内拿出具体解决方案,1个月内办结。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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