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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旅游出行提示:旅游途中权益受损请拨12301

时间:2017-04-29

省旅发委发布“五一”旅游出行提示

旅游途中权益受损请拨12301

华声在线4月28日讯(记者 曹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近日发布“五一”假期旅游出行提示,提醒游客提前做好功课。若在旅游中出现自身权益受损情况,在投诉时效期内(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可到所报名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或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咨询公益服务专用号码12301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游客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选择出境旅行的游客,要特别关注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业务的资格。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

谨防旅游“低价团”“零负团费”陷阱。一般来说,旅游出行的费用和服务成正比,因贪图优惠而盲目随行,最后可能是花费更多的金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

网上微信参团要谨慎。一定不要盲目上网搜索,避免误入非法旅游招徕网站。网上报名时,要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看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地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后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网上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和保留转账记录。

报名手续要到位。报名时,详细阅读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

旅游消费要理性。选择证照齐全、诚信文明、信誉度好的正规大型商场购买商品;购物后要索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避免投诉时无据可查。

旅游过程中,广大游客务必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安全状况,遵守各项交通安全规定,足额购买好意外保险,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参加合适的旅游活动。慎重选择户外探险等旅游活动。一旦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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