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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时间:2021-05-11

红网时刻5月11日讯(记者 杨艳)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满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需要,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预案》自2021年4月23日起实施。

《预案》分为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九个部分,在整体框架上与《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基本保持一致。

《预案》在内容和具体规定上,紧密结合我省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特点,在组织指挥体系、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以及附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全省的机构设置,成员单位调整增加到了28个,增加了组织机构职责,并规定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实行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联系责任制,负责联系责任区的森林防灭火督查指导工作。

处置力量,在明确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编成和力量调动报批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应急航空力量的调动申请程序,授予了市州森防指调动驻防森林消防队伍和应急航空力量的权限。

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将火灾预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级别,规定了更加具体的预警响应措施;增加了火情监测和气象服务相应规定,并明确了市州立即向省森防指办公室报告的9种森林火灾情形。

应急响应,依据人员伤亡、过火面积和未扑灭明火的时间设定了省级层面4个应急响应等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区分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突出重大威胁风险,对省级应对层面的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作了具体规定。

综合保障,将国家规定的输送保障改为运输保障,增加了队伍保障、预案保障、应急航空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

后期处置,将火案查处分为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分别由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实施;强调市州政府向省政府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报告;增加了灾后重建,明确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附则中,将预案演练调整到了综合保障中的预案保障,增加了“危险物品、敏感时段、敏感地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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