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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莲乡文明交通倡议书

时间:2021-05-19

莲乡文明交通倡议书

文明是城市的标志,而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去年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已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成功。今年,为深入推进城市建设,莲乡交警倡议:

一、规范停车。机动车不乱停乱靠,对僵尸车一律拖移;车辆严格按照施划的停车泊位及方向规范停放;人行道彩板上停放车辆必须有停车位;不压盲道、不横停、斜停、逆停;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停放在人行道彩板上划定的摩托车停车区域内,不得停放在汽车停车泊位内。

二、有序行车。车辆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连续变更车道。摩托车、电动车不安装遮阳伞。

三、礼让行人。机动车要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包括城区所有道路、路口的斑马线等。

四、非机动车出行。骑电动车、自行车、小黄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

五、行人出行。行人不闯红灯,要走人行道,横过道路走斑马线,不任意横穿或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莲乡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无论您来自何地、从事何种职业,您的言行举止都是莲乡形象的一面镜子,折射出莲乡的城市品位。相信有了您的参与,莲乡将会更加美丽、更加和谐、更加文明、更加幸福!

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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