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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三级联合开展司法救助

时间: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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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走访了解情况。

红网时刻5月25日讯(通讯员 罗兰 冯田)一年一度的高考要来了,学校里充满了紧张的学习氛围。17岁的小霞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认真学习,下半年就要升入高三,她一点也不敢松懈。很少有人知道,一年前她因为遭遇家庭变故,差点辍学的事情。

2019年9月12日,小霞的父亲受雇于焦某,一起帮助龙某建房。在作业过程中,焦某自带的简易吊车设备在运输混凝土时突然从天花板脱落,不慎将站在下方的小霞父亲当场砸死。

作为家中顶梁柱的父亲没了,小霞一家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靠每月的低保金和亲戚的救济度日。“那个时候,妹妹还小,妈妈又什么也不懂,我们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差点学也上不起了。”时至今日,小霞说起这些,目光中还有泪光闪动。

2020年4月,小霞的伯伯作为代理人向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小霞家不仅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霞的母亲还是精神智力低下的残疾人,小霞和她的妹妹也都是在校学生,于是把信息反馈给控申部门。“经过调查,这一家的情况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作为该院办理的第一起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该院在办理申请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也做好了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的准备。

2020年4月28日,茶陵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打那之后,承办检察官心系小霞一家,隔三差五给小霞伯伯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同年7月6日,法院判决焦某、龙某分别支付小霞一家各项损失34.5万、2.7万余元。可直到年底,焦某、龙某也拿不出一分钱赔偿给小霞一家,最后,法院作出了终结执行程序的裁定。

“绝不能让孩子们辍学!”2021年3月29日,茶陵县检察院正式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呈报株洲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进行三级联合救助。

为了争取更多支持,茶陵县检察院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她们找来了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免交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函,并多次与村委沟通,确保小霞一家充分享受国家的扶贫政策。考虑到小霞家庭的特殊情况,承办检察官建议村委会成立司法救助金监管小组,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司法救助实效。

“家访时,我们察觉到父亲的去世,让正在读小学的妹妹备受打击。”对此,省检察院与湖南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进行了对接,4月8日,该公益组织的志愿者受邀来到小霞家,对小霞及其妹妹进行心理疏导,并表示今后将邀请姐妹俩参加中心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她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5月18日,这笔6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得知消息的承办检察官赶到小霞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孩子,希望这笔救助款能够帮你和妹妹完成学业。”小霞面露羞涩,拉着妹妹连连点头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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