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以后看门诊医保报销更加方便了!”近日,站在长沙县湘龙街道湘龙社区服务中心医保结算窗口前,家住星沙街道的王女士看着手里的医保结算单发出感叹。
王女士一家在星沙街道参保,按照《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的规定,默认参保居民参保所在镇街基层协议医疗机构为本人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原本只能在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门诊,才能享受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待遇,可是王女士实际居住地更靠近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日王女士发现孩子感冒了,于是带着孩子就近到了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本以为不能报销,可结算时却发现本次门诊总医疗费用103.64元,实际个人自费却只要31.09元,医保给报销了72.55元。
经过咨询,原来是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本县城区参保居民居住地与户籍地分离现象较多的实际情况,从制度和系统上入手,畅通了城区范围内湘龙街道、泉塘街道、星沙街道社区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门诊统筹报销通道。
据悉,今后湘龙街道、泉塘街道、星沙街道参保居民,在以上任意一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都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范围。该报销政策的优化,充分考虑了城区居民居住和就业的特殊性,既保障了医保制度的严谨性,又实实在在为参保居民带来了便利。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长沙县医保局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居民门诊医疗保障方面,全面推动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实现特门药店镇街全覆盖、村卫生室纳入门诊统筹结算等工作,全县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更加充分,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加。(星沙时报记者 罗展 通讯员 黄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