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出现非当事人过错造成驾驶证注销、考试超期、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超期无法使用原号牌、互联网选号因逾期无法使用等业务问题,经公安部交管局批准,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对我省部分地区车驾管业务暂时进行延期办、容缺办、重算期限、增加次数等业务调整。
湖南车驾管业务
具体调整如下↓
1
驾驶人考试业务“延期办”
对部分地市已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及时调整考试计划,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的,综合应用平台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长沙宁乡市、株洲、湘潭、常德、益阳、岳阳、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区实施。
2
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
对部分地市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窗口服务或医院体检服务的,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时,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
3
统一延长驾驶证注销期限
对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将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
4
统一延长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时间
对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逾期未审验”状态。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湘潭、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
5
统一延长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对2021年10月31日前已在互联网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对已申请审验满分现场学习教育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及时调整现场学习教育计划,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
6
增加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
对临时行驶车号牌已办三次,7月30日至业务恢复后,未在有效期办理登记业务的,增加2次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
7
统一延长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
对2021年7月30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延长群众在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由原来的选号后15个工作日内调整为选号后的3个月内。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
8
统一延长允许机动车号牌延用的时间范围
对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因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3个月保留期限。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
9
统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时间
对于2021年7月30至10月31日期间,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综合应用平台延后3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
特别提醒:该政策在株洲、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市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