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8月16日讯(通讯员 黎鹏 记者 石珊)“通过政府近一年的治理,现在好了,河道水清岸绿,河水水质达标,解决了水源问题,村民家庭用水既方便又放心。”看着象江河干净、清澈的河水,家住河边的耒阳市长坪乡石枧村14组村民黄从运老人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象江河是舂陵江畔一条支流,也是耒阳西部流域面积最大的一条河。象江河从长坪发源,流经几十个村庄后,从南京镇注入舂陵江,全长约80华里。曾经象江河石枧村段杂草丛生,常有村民在河边违规搭建棚子搞养殖,禽畜排泄严重污染河水,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耒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开展后,市纪委监委多次现场督察,要求象江河从源头上抓治理。长坪乡党委政府迅速对河边养殖场所进行清理,落实乡、村河长定期巡河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和志愿者开展“清四乱”、垃圾清零、砍青除乱行动和爱河护河宣传活动,同时聘请3位专职保洁员做好河道日常保洁,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这只是耒阳市雷厉风行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取得的其中一项成果。
根据省、衡阳市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耒阳市纪委监委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作为2021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制定《耒阳市纪委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科局为成员单位的“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在专项行动中,该市30个乡镇街道对辖区的32条河流开展了自查自纠,所发现的问题都明确了“两个责任”,即单位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人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责任人,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两个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成立五个专门的“洞庭清波”巡回督查组,对照监督清单,对中央、省、衡阳环保督察交办耒阳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8个典型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截止目前,48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其中已有26个全面完成整改销号,13个已完成整改待销号,还有9个在持续整改中。
今年以来,耒阳市纪委监委紧盯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执行制度情况,对16名相关责任人和2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政务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提醒2人,批评教育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