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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禁止!事关每一个小区!

时间:2021-08-23

今年8月1日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长沙消防已经开出首批电动车违停罚单

长沙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介绍,经过检查,执法人员一共在金鸿宇大厦、才子嘉都,发现两起个人将车辆停在楼梯间内充电的违规行为。此外井湾子街道一小区多台电动车停在走道和公共门厅充电。对违规的邓某、李某以及未认真履职的物业企业,处以总计3000元罚款。

通过检查还发现,部分小区因为缺少充电基础设施,接下来,雨花区将在高桥、井湾子等街道新建一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充电设施。

哪些建筑属于高层民用建筑?

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行为

谁将受到处罚呢?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相关专家介绍,新规所指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两类:

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居民高层住宅、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宾馆酒店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新规规定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经营性单位和个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到管理责任,导致了电动自行车的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话,会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居民个人,违反了消防安全的管理条款,拒不改正的,也会按照法律条款,受到相应的处罚

新规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并对该场所的消防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

除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外,新规还将违规电焊、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其他六种行为纳入处罚条款。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千万不要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来源 金鹰955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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