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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领取完后是否需要办理停领手续?官方回复了

时间:2021-08-23

近日,省人社厅答复市民咨询,失业补助金领取完后不需要领取人员办理停领手续。

市民聂先生向省人社厅咨询,失业补助金领取完后是否需要办理停领手续?若不办理停领手续,是否以后找到工作无法进行社保缴纳 ?

对此,省人社厅答复,假如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为 1 月至 6 月,7 月会自动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7 月以后领取期满人员找到工作可以进行社保缴纳。如果在领取期间需要办理停领手续,可拨打 0731-84900115 提供需要停领失业补助金人员的身份证号即可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业务。

今年,湖南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各市州可按照 2020 年当地出台的扩围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 1 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 通讯员 曾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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