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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精准监督,扎实做强民事检察

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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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讨论陈某某申请再审案案情。

红网时刻 通讯员 郑雨佳 曾李霞 记者 宋美君 衡阳报道

今年以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做强民事检察为目标,以精准监督为导向,积极打造“民生检察”责任品牌,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3件,审结43件,结案率达100%,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8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支持起诉案件11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共计32件,收到回复23件,已收到回复的采纳率达91.3%。

一份再审检察建议,实现裁判结果精准监督

2009年,陈某某因承建工程垫资出现困难,向张某某等人借款65万元高利贷,因重复结利息及好处费,出具利滚利借条共计532万余元。后陈某某因无法偿还巨额高利贷而被张某某等人诉至法院。但陈某某当时并未到庭应诉抗辩,且其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遂于2021年2月向耒阳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收到再审申请书后,承办检察官徐坚通过调取卷宗审查证据、多次与陈某某电话联系、与承办法官进行探讨交流等方式,迅速展开调查核实。

5月27日,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耒阳市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月16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该建议并裁定再审。

“能够启动再审程序实在太不容易了,谢谢你们让我看到了希望。”7月20日,第一次庭审结束后,陈某某紧握徐坚的手激动地说。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生效裁判监督传统业务的同时,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提高监督精准度,强化监督成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检察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份支持起诉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19年3月至10月,罗某等6人经他人介绍在耒阳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的某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结束后,该公司却只给了罗某等6人一张欠条,欠条上载明了欠付各人的具体金额,并约定了逾期违约金。但到期后,该公司仍未支付欠薪,罗某等人多次讨薪未果,便向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依法受理审查,对罗某等6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于2021年4月2日,向耒阳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4月9日,在法院庭审现场,罗某等6人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罗某等6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137332元,时隔三年他们的烦心事也最终得以解决。

“农民工讨薪问题联系着民生问题,事关民生安全、社会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与法院、信访办等机构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走访联动单位,充分了解讨薪相关问题和案件办理情况,形成了齐抓共管、配合协作、联动惩戒的整体合力。

一种共赢理念,确保民检工作高质量推进

理念决定方向。正所谓“理念一新天地宽”,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产品做实,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作为标志性产品做强,把类案问题监督作为高端型产品做优。注重依职权主动办案,以“小专项”带动“大作为”,转变工作思路,由坐等案源变主动收集线索,不局限于从控申窗口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积极从个案中挖掘类案、串案线索,依职权主动监督;注重强化内部沟通协作,积极拓宽民事再审检察案源渠道,做好案件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工作;注重外部联系合作,主动走访律所、乡镇司法所,梳理摸排符合受理条件的民事案件;注重法检横向交流,努力达成办案共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事检察案件承办人积极与办案法官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着力促进执法标准和执法思路的统一,对案件处理结果达成共识,争取其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从而增强监督实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扬帆启航正当时,乘风奋楫再出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提名人选肖也邦表示,“我们将不忘初心,找准民事检察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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