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7日讯(记者 肖帅 通讯员 邓彪)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全省开展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提示督促工作有关情况,以及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推进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对交通事故的调查情况,乘车人不系安全带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道路客运车辆乘客不系安全带现象仍很普遍,发生事故后导致乘客甩出车外被碾压致死,加重事故伤亡后果。
为贯彻公安部交管局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乘客使用安全带提示,推动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提示督促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开展乘车系好安全带提示。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印制一批安全带使用提示贴,组织辖区道路客运企业在所有大中型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道路客运车辆车厢内前部、座椅靠背等醒目位置粘贴,提示乘客使用安全带,组织企业用好车站、车厢视频播放设备,高频播放安全带宣传视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开展客运企业警示教育。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客运车辆事故中乘客使用安全带保护生命、未使用安全带加重伤亡后果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加强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安全员等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提醒从业人员主动履行发车、出站、上高速、出服务区前提醒告知、检查义务,做到乘客未全员使用安全带的禁止发车、禁止出站。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动态监控责任,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加大视频巡查力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定时播放语音提示,不断提醒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
加强安全带使用执法检查。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排查检查辖区在用道路客运车辆安全带状况,对存在安全带缺失、损坏等情形的车辆,要求企业立即停运整改;依托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执法站点,加大对道路客运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粘贴提示贴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的进行提醒纠正,发现客运车辆安全带损坏的,依法查处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动车违法行为。
同时,为加强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近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了全省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省公安交警将采取一系列举措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交通保障、事故预防等工作。
加强研判调度,全力做好开学交通管理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中小学校开学时间跨度大,家长和学生出行习惯、出行方式受一定影响,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提前研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特点,分析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把握关键时间节点,抓实抓细秋季开学交通管理工作。
优化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学校周边通行顺畅。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路网运行监测,重点加强开学报到及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及拥堵节点的指挥疏导;根据学校周边条件,综合采取单停单行、设置专用通道、限时停车、共享停车、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缓解学校门前车辆集中行停矛盾和人车冲突;积极推行“校家警”共治机制,组织老师、家长志愿者、民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启动快速处警机制,提升校园周边交通事件及警情处置效率。
治理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涉生涉校交通事故。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严查包车、拼车接送学生;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及时年审检验或处理违法、事故的车辆及驾驶人,将督促及时处理,务必在开学前清零;联动相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创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查校车未取得许可、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违法行为,严治农村地区货车载人、“黑校车”等问题。
广泛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守法意识。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督促学校、校车企业等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联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力量,共同参与接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宣传,倡导学生乘用安全校车上下学;运用村村响“大喇叭”、校园广播等媒介,在开学前后、早晚上下学期间,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音频;利用校内媒体平台、家校联络群、班级群等媒介,组织开展《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及时更新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
在此,湖南交警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载人的低速电动车、农用车,抵制不戴帽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共同创建师生家长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顺畅、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校园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