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7日讯(通讯员 黄莹)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通过不懈努力,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长达8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
被执行人段某某与案外人陈某某原系夫妻关系。陈某某因经营酒家,从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处购买鲜肉,经结算,陈某某向彭某某出具欠条:今欠彭某某猪肉款3万元,在落款处签署陈某某欠款,段某某归还。直至2020年1月11日,彭某某电话联系段某某要求付款,段某某表示认账并同意偿还,但目前无偿还能力。
申请人诉至雨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段某某向彭某某偿还欠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段某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在强制执行阶段,经法院释法明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段某某现场支付4000元,后按期每月支付1000元直至还清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