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启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整治
整治重点为违规办学资质、收费行为、培训时间、课程开设、聘用教师、服务合同、广告宣传、培训安全隐患
华声在线9月9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福芳 通讯员 彭联联)9月8日起,长沙校外培训机构可有序复课。复课后,如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贯彻“双减”政策?今天,长沙市清理整治无证办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为期4个月,9月起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长沙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市监、城管、住建、消防、金融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此次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为整治违规办学资质、收费行为、培训时间、课程开设、聘用教师、服务合同、广告宣传、培训安全隐患8个方面。
专项行动将加强学校周边住宅小区的巡查,加大查处力度,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以及各种违规组班培训行为,一律责令停止办学,依法予以取缔,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区县(市)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户制度,培训机构要在银行设立培训费资金专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另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
对持证校外培训机构,通知强调了“十个严禁”:(1)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2)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3)严禁超标超前培训;(4)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5)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6)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7)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8)严禁组织、参与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以及以排名、分班为目的的测试;(9)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10)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进行资本化运作,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长沙还将全面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顿,加大对教育培训类广告宣传的审查与监管,严厉查处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校外培训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