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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衡阳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95天

时间:2021-09-10

衡阳晚报讯 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了全市前7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1—7月,衡阳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95天,优良率为92%。其中,7月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1—7月,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4。市城区PM10、PM2.5和O3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2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其中7月份,PM10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县(市)区方面,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我市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南岳区和祁东县(并列)、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衡阳县、耒阳市、常宁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6%。其中7月份,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100%。

地表水水质方面,1—7月,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的43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6个,Ⅲ类水质断面6个,劣V类1个。其中12个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9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劣V类1个;13个“水十条”国考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1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按照水质综合指数评价,12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雁峰区、珠晖区、衡东县、祁东县、衡山县、常宁市、衡南县、石鼓区、耒阳市、衡阳县、蒸湘区、南岳区。

■本报记者 向吟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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