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衡阳日报讯(记者 向吟吟)9月6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我市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成立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这是我市在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11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农林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特种设备和商贸流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分管市政府副秘书长和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单位),该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委员会将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等。
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立安全专业委员会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落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利于强化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