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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善!湖南“小快灵”立法助力第三次分配

时间: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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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

红网时刻10月1日讯(记者 吴公然 实习生 王亚辉)9月2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9月30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解读《若干规定》时表示,这对促进湖南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介绍,《若干规定》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慈善领域法治化建设,提高全社会“依法治善”意识;将更好地构建慈善大格局、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行为、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将在完善社会治理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般而言,作为实施性法规,立法体例的选择上叫实施办法的居多,叫若干规定的较少。作为慈善法的实施性法规,这次湖南选择了若干规定的模式,原因是什么?

发布会介绍,这主要考虑到,相对于立法结构完整、调整内容广泛的“大块头”立法,“小快灵”立法的立法形式相对简单,难度相对较小,反应更为迅速,以解决问题为目标,选取小切口,针对具体问题设计精准规范,靶向效应更加明显,能有效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针对慈善应急机制不完善、慈善监督力度不够、不少慈善组织的运作还不是很规范等问题,《若干规定》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慈善领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应急慈善工作中的职责,统筹各类应急慈善力量。

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组织、协调、引导开展应急慈善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发布捐赠款物、志愿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信息,促进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与救助需求有序对接。

三是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慈善工作需要,提供车辆通行与调度、质量检验、检验检疫、通关、免税手续办理等便利条件,简化相关程序,保障捐赠物资及时送达。

四是慈善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必要准备,保证应急状态下捐赠财产准确、及时、有序登记和发放,并及时规范地披露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若干规定》出台后如何贯彻实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将从4个方面予以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湖南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营造慈善发展氛围。以《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分级分类对民政系统和慈善组织的相关人员,开展慈善法和《若干规定》的学习培训,确保理解好、执行好《若干规定》。组织民政系统和慈善组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高《若干规定》的社会知晓度,营造人人向善的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慈善工作机制。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推动建立由有关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慈善行业组织参与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将应急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慈善领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建立慈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和区域慈善指数发布制度;推动建立慈善与各类社会救助帮扶工作衔接机制。

三是进一步强化支持发展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若干规定》明确的慈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资金项目扶持和能力建设、收费优惠等支持措施和有关动员激励措施的落实落地,促进我省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要切实抓好《若干规定》第九条慈善信用制度和慈善项目评估制度的细化与落实,大力提升我省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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