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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努力将沅水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时间:2021-10-15

(10月13日至14日,省委副书记乌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在常德、怀化市巡查沅水并出席2021年沅水干流河长会议。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贺威摄)

10月13日至14日,省委副书记乌兰在常德市、怀化市巡查沅水并出席2021年沅水干流河长会议。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好沅水干流河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努力将沅水打造成综合治理的示范河、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参加巡河并出席会议。

乌兰一行查看了桃源县仙石村录溪口组、苏家巷码头、穿石码头卫星遥感监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乘船巡查沅水干流怀化段,考察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安江电站坝前保洁、砂场整治、网箱拆除、沿河两岸绿化保护等情况。

在沅水干流河长会议上,乌兰肯定河(湖)长制实行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精细化、长效化、制度化水平,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沅水干流河湖保护治理任务落实。全面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沅水干流河湖保护治理的良好局面。压实工作责任、增加工作合力、加大投入保障、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引导,推行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细、提档升级。

叶晓颖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沅水干流生态环境的犯罪,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两个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积极参与和推进沅水干流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沅水干流检察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省河长办及省直有关单位,相关市州和县(市、区)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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