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欧阳邦亮 王世美 郴州报道
10月9日,一大早,在刘国建约定的时间里,交通事故双方来到县交调办在调解协议上进行了签字,交通事故受害家属仁义镇桐子坪村的刘丽芳夫妇把他们制作的一面锦旗交到了调解办刘国建手中。
“这是我们国庆假期期间调处的一起交通赔偿纠纷,今年已经调解了84起交通事故!”刘国建告诉我们,桂阳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成立以来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403起(其中重大民事纠纷108起,复杂疑难民事纠纷66起,一般民事纠纷229起),成功调处374起。
专业调处有保障
熟悉刘国建的人都说,他们的交调组是人民调解战线的“乌兰牧骑”!
桂阳交调办2019年1月9日正式成立,交调办现有工作人员10人,调解员9人,内勤1人。其中专职调解员6人,兼职3人。专职调解员从政法队伍退休的老干部中选聘4人,法律服务者2人,兼职调解员为交警大队从事事故处理工作的3名干警。
据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谢建国介绍,近年来,桂阳全面学习“枫桥经验”,为推进专业领域的问题化解,以县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职能部门先后成立了医疗、交通、物业等12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和实际工作组,推进人民调解向行业问题集中领域延伸。桂阳县交调办正是在县交调委指导下成立的一个交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组。
交调办设立了咨询、受理、调解、内务档案等部门,同时交调委协调县法院派驻了专门法庭,行使审理、司法确认职能,实现一站式处理事故赔偿纠纷,让群众不在调解和法院审理环节跑路。
为了确保交调办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县财政每年拨给30万元工作经费预算,还下发了关于调解案件奖补办法,充分调动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县交警大队全面配齐办公用房和办公条件,县司法局全面负责业务指导和考核,形成了完整的工作体制。
调解队伍有核心
“从交调办成立开始,找人手,置办办公场地,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到部门协调关系,老刘做了大量工作,他是我们这里名副其实的‘领头羊’!”。今年63岁的调解员胡平安刚从政府岗位一退下来,就被司法局考核聘任到了交调办,对刘国建的工作他表示由衷的敬佩。
刘国建,1964年出生,2004年从部队转业到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在交警三中队、安宣股任职,一干就是14年。2009年,刘国建被确诊为皮肤基底细胞癌,手术后由于身体原因“退居二线”。
2004年至2018年,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期间工作了14年,由刘国建经手的大小案件每年达300余起,经常是手上的案子还没结,马上又接手新案子。但他以在驻港部队练就的军人素质,加班加点、尽心尽力把手中每一起案子办好,让当事人满意。
2019年1月9日交调办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一名从警多年的老交警,面对组建交调办的任务,他欣然接受了领导安排,从此开始了他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之路。
除了在驻港部队练就了过硬的素质外,他还是一个热心肠,在同事们心中,刘国建也是一个憨人,为人质朴,做事认真。他一手抓内部管理,一面一线带队调解,多年的交通事故处理经历也为他积累了办案、调解的丰富经验和群众基础,这个“老好人”群众认可。
“做调解是做好事,但也好事多磨,我们调解案件的最高赔偿额达到120万,可想而知这难度有多大!”据胡平安介绍,这三年来他们调处了不少大案难案,有些还是命案,最多的时候他们到事故当事人家登门六次,才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有些碰上熟人、朋友、老乡的案件调解,还要被误会是“吃里扒外”。
三年来,刘国建和调解办的同事已成功调处300多起各类交通民事纠纷,平均每3天就要调处完成一起交通纠纷,他是每案必到。
巧化干戈为玉帛
一份卷宗就是一个故事,一面锦旗就是一份荣誉!在交调办档案室里,300多件调解卷宗是刘国建和他的调解团队给群众交出的一份份满意答卷!
桂阳县交调办成立以来,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403起,成功调处374起。有效疏导化解社会不稳定隐患41起,收到当事人送来感谢锦旗23面(封)。案件调处成功率92.8%,民事损害赔偿金额3900余万元,成功案件协议履行99.8%。为当事人累计节约诉讼成本200余万元。
在刘国建的带领下,桂阳县交调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调解员工作制度、调解员考勤制度、案卷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业务学习制度,这些制度为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可是刘国建对自己的工作成效并不满意。
“对于老刘他们的调解,还有一个被人不注意的成果,哪就是为交警大队集中精力办大案调查取证确保了充足的时间,有效地节约了警力,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交通纠纷已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这是交调办给我们带来的另一笔效益!”桂阳县交警大队副队长谭小彬说,“对于交调办的工作,今后不会放松,只会加强!”
三年以来,调解员们用爱心、诚心、真心、耐心、细心去感化温暖群众,高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也为其它的行业调解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