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杨朝文 长沙报道
今年十月,在云南昆明举行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上,《娄底冷水江锑煤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作为我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在会议上发布。
作为一个拥有百年开采历史的老矿区,“世界锑都”锡矿山鼎盛时聚集了200多家锑矿采选厂、30多座冶炼厂,超过16万人口,过去数十年间就产生各种废渣约7500多万吨。短短数年间,满目疮痍的矿区脱下灰装换绿装,一个崭新的“绿色锑都”展现在大家眼前。
这只是近年来湖南省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担当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责任的一个缩影。
过去五年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努力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思想,转化落实为自然资源管理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锡矿山生态修复前。
锡矿山生态修复后。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责任,矿业转型绿色发展
湖南作为有色金属之乡,丰富的矿产储量给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但过去也因粗放低效开发,造成生态环境遭破坏等一系列问题。
生态优先,绿色崛起,省自然资源厅以推进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为重点内容,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责任。
针对绿色矿山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并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构建起“1+1+4”湖南矿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其中就包括多个“达到100%”的硬性要求,如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到100%、固体废弃物达标处置率达到100%、废弃地复垦率达到100%等。进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的企业,可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享受矿产资源、土地、财政金融等各类支持政策。绿色和发展两手抓,近年来,湖南省共建成绿色矿山184家,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65家,位居全国前列。
守护一江碧水,湖南制定工作表、任务图,完成好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针对生态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省自然资源部门量身定制“销号标准”,安化县杨林石煤场、北湖区芙蓉矿区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蓝天白云渐成常态,绿水青山随处可见。截至目前,湖南共完成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的545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通过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工程,成功消除污染源的同时,还累计新增林地20730亩、草地6500亩、矿区地面塌陷严重区农田修复率达50%,带动了贫困山区30万人脱贫致富,修复区内10万以上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大幅提升。
“一张图”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湖南是全国产粮大省,粮食生产安全事关发展大局,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不被占用、不被污染,既是守住粮食产量的现实要求,更是以优秀的生态环境提升粮食品质的途径之一。
湖南省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继续按照5956万亩耕地保有量、49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规划,分解下达市县落实。并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统筹推进耕地现状、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等情况落实到具体地块,将“占在哪里”“补在哪里”“提升在哪里”等重大问题在一张图上规划得清清楚楚,相关经验被自然资源部推广。严控建设占用,做到“能不占就不占”。在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农转用审批等环节严格把关,引导科学选址,做到能不占就不占、能少占不多占、能占劣不占优。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项目建设确实无法避免占用耕地的,湖南省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确保“稳定耕地一亩不少”。2020年,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湖南省耕地保护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全面实施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动态监测耕地占补平衡。
湖南实行“一张图”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按照这一方案,所有依法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在报批用地前,必须先行完成补充耕地,具体而言就是必须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在严格落实用地报批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湖南还在全国创新推行动态监测占补平衡,对卫星监测发现的耕地流失问题,全省先后冻结或划扣有关县市区耕地数量指标2.49万亩,并同步建立红橙绿三色预警机制,实行地方“无指标控审批”。
占用耕地后是否完成耕地补充、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是否达标?是否会继续占用耕地?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建立起全程监管新增耕地工作机制,并严格督查执法,确保“补划耕地一亩不假”“乱占耕地一亩不让”。
当前,省自然资源部门构建起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发改等单位联动机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将自然资源违法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截至目前,共集中化解重点项目用地历史遗留问题135个,查处违法案件3016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93人,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数量较2020年同期下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