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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结伙滋事潜逃两年后终投案自首 检察院提起公诉

时间:2017-10-13

红网时刻10月13日讯(记者 李慧芳 通讯员 贺秋华)因受邀携砍刀参与打人,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一个喷嚏引发的冲突

两年前,李某某等三人在长沙市芙蓉区某酒店大厅办理开房登记手续时,偶遇被害人邱某某。邱某某打了一个喷嚏,李某某向邱某某瞪眼,随后双方陷入僵持并发生了言语冲突。

之后,邱某某在一旁拨打电话。李某某等三人认为邱某某在电话中叫人来打架,遂将邱某某痛打一顿,并电话邀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八人过来打架。

  叫来帮手将对方打伤

张某某等八人接到电话后,携带砍刀及铁棍分乘三辆的士赶至该酒店门口,见面即对邱某某和邱某某两个闻讯赶来的朋友进行了殴打,将邱某某打成左上臂裂伤及左眼眶内侧壁骨折,邱某某的一个朋友也被打成左前臂裂伤及左眼部挫伤。

事后,李某某、张某某等一伙人逃之夭夭。

  潜逃两年后投案自首

案发后,李某某等人均被判刑,但张某某一直逃窜在外。公安机关在网上发布了对张某某的追逃令。潜逃两年后,张某某终于投案自首:“我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逃不过的。”

日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张某某伙同他人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并致其中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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