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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12个乡镇试点行政审批村庄规划建设

时间:2017-11-02

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11月2日讯(株洲分站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刘音宝 欧阳洋)11月1日,从湖南省株洲市召开的《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进工作会上传来消息,即日起,株洲将选取白兔潭镇等12个乡镇作为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审批试点,并按照“一村一图”“一户一宅”“一村一品”开展工作。

据介绍,一直以来,株洲一些农村村庄缺乏科学、有效地规划引导,存在盲目建设、无序管理、乱占耕地、乱搭乱建,以及有新房无新村、破坏资源环境等突出问题。为此,株洲在2015年首获地方立法权后,就聚焦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工作,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举也开创了湖南省市级层面出台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先河。根据规定,《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次株洲有12个乡镇作为《条例》贯彻实施行政审批工作试点镇,分别为:醴陵市白兔潭镇、枫林镇、船湾镇;攸县皇图岭镇、网岭镇、酒埠江镇;株洲县朱亭镇、淦田镇;茶陵县严塘镇、高陇镇;炎陵县鹿原镇、沔渡镇。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表示,人大常委会要发挥主导作用,本届人大常委会要把《条例》落实的检查作为本届法律监督重点,提前制定每年度推进计划;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市县政府负责考核和督察,乡镇政府是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担负主要责任;人大代表是监督《条例》贯彻实施的主力军,要发挥集体监督和民情民意监督作用。

株洲市领导冯建湘、邓尚文、谭可敏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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