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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也能当信用 职工申请个人消费贷有新途径

时间:2017-04-27

华声在线4月27日讯(记者 陈淦璋) 工薪族每个月的工资里都会扣除一笔住房公积金,但如果暂时不买房,这笔账面资产能否盘活呢?今天,湘诚担保不动产金融服务中心首家对外营业厅在长沙开业,工行、交行、光大银行等合作机构进驻,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此选择多样化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用于房租、装修、买车、旅游等消费。

目前,很多商业银行都推出了公积金信用贷款、公积金消费贷款产品。业内人士介绍,有连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工作性质更稳定、还款能力更强,银行也希望从中挖掘优质客户。

据了解,缴存职工在成功办理公积金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后,公积金提取不会受到影响。银行和担保公司只是对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综合信用评价。信用评价这个环节一旦结束,便意味着公积金在贷款过程中的“提供信用记录”的作用基本完成,职工的公积金余额也并没有抵押给银行。

据悉,至去年底,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拥有缴存单位2719家、缴存职工39.4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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