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写真情
――安化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掠影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来生 李婕 易晓晔
国家级贫困县安化县地处雪峰山下,面积4950平方公里,境内千山万壑,群众打官司很不方便。近年来,安化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做到了司法便民、司法为民。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日前,张某向安化县某行政机关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取与他相关的一个案件处理情况,该单位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也没有将需要延时的事由告知张某。张某想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权利,便来到法院咨询。
立案大厅的导诉员告诉他,像这种情况可以当庭立案。在法官帮助下,张某填好了格式诉状,整理好诉讼材料,不到半小时就登记立案了。他高兴地说:“法院是真心为老百姓着想。”
为解决偏远山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安化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9个基层人民法庭的优势,实行立案庭和法庭立案相结合的立案双轨制,当事人可按就近原则选择立案。同时,大力推行信息技术运用,群众可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方便快捷地了解诉讼流程、诉讼费缴纳标准、诉讼指南、诉讼文书范本等事项。
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安化县人民法院共登记立案9939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100%,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
精准扶贫、绿色扶贫
法院出台《关于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把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深入贫困村驻点扶贫,宣讲扶贫政策,致力绿色扶贫,使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柘溪林场神湾村是县法院扶贫点,院领导班子每人联系3户特困对象,院中层骨干与其他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目前,共争取帮扶资金138万元,硬化2.4公里村级公路及952米组级公路,实施神湾码头5米加宽、加固工程,现已有8户贫困户成功脱贫。
为提高贫困村民法制意识,法院组织青年法官深入小淹镇百福村、梅城镇兴茶村等贫困村宣讲法律、扶贫政策共28场,开展巡回办案52次,就地审结48案,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发家致富。
柔情司法、公正为民
“我要告公公婆婆,他们的心太狠了!”最近,中年妇女吴某气冲冲来到家事法庭,吵闹着要告自己的公婆,帮自己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拿回已故丈夫的死亡赔偿款。
原来,几年前,吴某的丈夫周某因外出务工不幸身亡,获得的33万余元死亡赔偿款一直由周某父母保管。近年来,因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开支越来越多,吴某手头拮据,多次向公婆讨要生活费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公婆告到法院。
案件审理前,承办法官经实地走访,了解到公婆与儿媳之间的矛盾源于双方未能进行有效沟通,案件存在调解和好的可能性,遂将双方带到家事调解室,泡上一壶黑茶,并特意取消了原被告的桌牌,取而代之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平时的称谓――公公、婆婆、儿媳。调解过程中,法官从细节入手,采用“造氛围、品香茗、忆往昔”的温情调解方式,让双方回忆一家人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从有利于家庭和睦和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激发双方情感上的共鸣。经过3个多小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将周某的死亡赔偿款进行了合理分配。